省局领导分赴各地对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来源:
发表日期:2004-12-02 00:00:00
点击量:4305
11月27日,四川省巴中市运输公司川Y69999宇通大客车在我省西安市周至县境内发生了26人死亡,46人受伤,其中13人重伤的特大交通事故,这起事故再次敲响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警钟。连日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安委会、省交通厅分别下发《通知》,要求各级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遏制此类重特大事故的再次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确保各地深入领会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和省厅有关《通知》精神,省局于12月1日迅即下发了《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关于立即开展全省道路运输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的紧急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源头监管力度,把好市场准入关;切实落实运输企业的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特别要加强对营运车辆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检查,严防车辆超员、超载、超速;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要立即停业停运,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吊销其营运证照;坚决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二是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立即对营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和车辆技术状况(特别是二级强制维护)进行一次全面的普查。对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和车辆一律驱除出运输市场。三是各客运站场要对客运车辆的“四证一牌一单”(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客运线路标志牌和安检合格单)进行严格检查登记,对于出站场的运营车辆,安检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中的安检项目一一进行检查,不得漏检。并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四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运输企业的主要领导要以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发生安全事故要严肃追究责任。五是针对冬季天气状况较差,营运车辆必须携带防滑链等防滑器具。在冬季冰雨、雪、雾天气,三级以上(含三级)道路必须调整发车时间和坚决停止夜班车开行;严禁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
为督促各地工作的开展,省局自即日起分四组赴全省各地进行道路运输安全工作指导检查,第一组由国强局长带队,赴榆林、延安、铜川三市检查;第二组由马志东副局长带队,赴汉中、安康两市检查;第三组由李抗美副局长带队,赴商洛、渭南、西安三市检查;第四组由罗允谦调研员带队,赴宝鸡、咸阳、杨凌两市一区检查。
目前,各检查组运输安全指导检查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局政办室)
摘自《陕西运政信息》2004年第1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