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运管所 严厉打击客车私抬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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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5-03-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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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为了打击春运期间客车私涨票价行为,该县运管所和物价所联合执法,在客运站派驻物价和运管执法人员监督检查客运票价的执行情况,出动执法车辆在站外巡回检查,严打客车私抬票价行为,保护了乘客的合法权益维护了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
2005年2月6日(腊月二十八),洛南县价格举报投诉中心接到乘客举报,称有一辆从西安返回洛南的客车,应收每位旅客25元,结果收取每位旅客100元,请求查处。接到举
报后县运管所和物价所的执法人员迅速出击,在该县永丰镇将此车查获。经调查,该车系商运司洛南分公司洛南至西安线路依维柯车辆,车号为陕H05658,2月6日下午私自加班 从西安返回洛南,从西安上旅客19人,中途未上客,除收附加座位上旅客70元外,其余乘客均收90元。查获后,责成此车退回多收每位旅客的票款65元和45元,计1160元,并给
予该车300元的行政处罚。
经过强化检查,严管重罚,该县客车私抬票价的行为得到遏制。
(李 鹏)
摘自《陕西交通报》第42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