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城市客运管理处积极为经营者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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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5-05-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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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客运处认真贯彻国家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认真做好减免税工作,受到广大经营者称赞。

自2004年3月起,他们对下岗失业从事出租汽车的经营者,在认真做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减免了170人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共计40余万元,受到广大经营者的好评。

(成希英)

摘自《陕西交通报》第43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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