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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通村客运燃料补贴发放不公平.不公正,不合理.
内容:
我是一名通村客运的经营者.在2014年燃油车爆废旧更新时.公司强力要求我们更新燃气车.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无奈之下.我们更新了燃气车.车价高于同类燃油车二万元.公司许诺燃气车领取燃油车油料补贴的百分之八十五.同年收取管理费高于燃油车300一600不等.(按大.小车).两年过去.今年发放2014年的油费补贴.燃气车被告之取消补贴.近两年汽.柴油价格连续下跌.柴油每升都在五元以下.而气价却分文未减.
时间:
2016-09-18 17:30:07
回复单位:
厅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6-10-08 14:47:33
回复内容: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收悉,经调查,反映的主体为城固县汽车运输公司,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燃气车不予燃油补贴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予以取消的,不是公司行为,也不是行业管理部门的行为,具体依据为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的通知》(陕财办建〔2015〕386号)和城固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3年度与2014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的通知》(城财基〔2016〕3号)。文件明确提出,从2013年起,中央对汽油、柴油给予补贴,对天然气不予补贴。我们已经要求汉中市运管处做好国家燃油补贴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积极配合财政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燃油补贴申报和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燃油补贴工作公正、公开、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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