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收悉,经调查,反映的主体为城固县汽车运输公司,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燃气车不予燃油补贴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予以取消的,不是公司行为,也不是行业管理部门的行为,具体依据为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的通知》(陕财办建〔2015〕386号)和城固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3年度与2014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的通知》(城财基〔2016〕3号)。文件明确提出,从2013年起,中央对汽油、柴油给予补贴,对天然气不予补贴。我们已经要求汉中市运管处做好国家燃油补贴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积极配合财政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燃油补贴申报和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燃油补贴工作公正、公开、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