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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公职人员就没有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内容:
2016年4月22日,本人骑自行车绿灯经过纬二街十字,被一辆白色奔驰SUV撞,在小寨派出所咨询调取监控录像的程序,让我去南稍门交管所(二队)咨询,来到南稍门西南角的交管所,门口值班两位民警,对咨询问题,不厌其烦,屡屡不认真解释,并有一人,年龄较大,用陕西话吼着让我出去,不止一遍,我出去时,还追了出来,摆出一副咄咄逼人,要打人的架势。作为交通管理部门的公职人员,拿着国家的工资,享受着国家的福利,态度却极为恶劣,感觉其气焰特别嚣张,这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吗,连最起码的履行本职工作的意识都没有,何谈服务。对他们这种工作不作为的态度感到耻辱,职业道德在哪里,工作的良心何在,他们在家里也是这幅德行吗,对这样为人民服务的行为,恳请能予以处理,让群众能安心办事。
时间:
2016-04-22 17:39:09
回复单位:
厅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6-04-26 17:15:24
回复内容: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属于公安交警业务范围,请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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