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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征稽转岗到高速路政人员的待遇问题的介意
内容:
尊敬的厅领导:您好!我是一名征稽转岗到高速路政人员,根据陕交发(2014)30号和陕公路发(2014)143号文件精神第四条有关待遇:征稽转岗人员高速公路企业按原职级比照企业同职级发给除工资以外的加班费、特岗津贴、山区补助,可我们到岗后,高速企业不但没有执行改革有关方案,反而自行专门就转岗人员待遇问题出了便函,即按现所在岗位发给同职级的加班费和特岗津贴,严重伤害了我们的感情,大家普遍认为上级领导说
时间:
2016-03-17 15:06:28
回复单位:
厅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6-04-22 14:39:35
回复内容:
经向省交通集团、路政执法总队了解情况,省交通集团黄延分公司能认真贯彻落实(陕交发【2014】30号)文件精神,按规定发放相应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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