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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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造成地质灾害承担责任问题
内容:
您好,因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环评风险评估工作不到位,采用“深挖切坡”开挖山体,公路一侧护坡高达约30米,破坏了山体构造和稳定性,导致山体大面积开裂沉降,威胁山坡下住户几十人生命财产安全,目前公路刚开通不久,尚在验收期内,高速公路建设方至今没有主动承担事故责任,协助受害方治理排除险情,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灾害防治调理本应建设方全权负责,但现在却推卸责任,不闻不问,几十人的生命安全时时刻刻饱受威胁,请问应该怎么处理?希望省上领导给与处理!谢谢!
时间:
2016-03-09 16:54:26
回复单位:
厅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6-03-15 14:42:01
回复内容:
你好,你提供的信息并不完整,我厅无法从中获取足够有用的信息方便调查了解。建议你重新提交,并将所述路段名称等信息表述清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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