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收到您反映情况后,我厅高度重视,并立即责成省交通集团进行调查了解。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一、对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
(一)关于反映的服务区人员公车私用问题。经核查,柞水服务区现有公务车辆2辆,按照西镇分公司车辆管理要求,该服务区实行公务车辆派车和节假日封存制度。车辆使用未出现油料超支、违规使用等情况。
(二)关于反映的部分部门负责人在位不在岗,拖家带口在服务区公款吃住、白吃白拿等问题。经过向服务区员工了解,未发现该服务区管理人员存在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问题。近期,该服务区两名工作人员(服务区非管理人员)有家属在服务区吃住的现象,主要是两名职工均在哺乳期,孩子较小,并且离家较远,服务区出于人性化考虑,此前未明确制止该现象。目前,家属已离开服务区。
(三)关于反映的服务质量差,服务员态度恶劣等问题。服务区管理中心查阅了部门投诉记录,在西镇分公司、柞水服务区查阅了投诉记录以及省厅投诉反馈记录,无该服务区此类投诉。近期考核、检查、暗访中,也未发现该服务区存在此类问题。
(四)关于反映的管理混乱,造成营业款被盗等问题。经核查, 4月13日上午,柞水服务区超市营业员方海燕等上班后发现前日下班时放在超市的营业款37741元丢失。柞水服务区随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经公安机关调查,服务区当晚夜班保安员秦杨嫌疑较大。公安机关调查期间,秦杨于4月13日晚私自离开服务区,目前不知去向。其间,秦杨父母得知消息后连夜赶到服务区,自愿赔付服务区失窃营业款,并写下责任保证书。此后,营业款全额上解,事件由柞水县下梁镇派出所处理,柞水服务区对相关责任人杨巧、方海燕进行了相应处理。经核查,未发现柞水服务区“内部消化”失窃营业款问题。但存在超市营业员未按规定及时上解营业款、相关管理人员责任心缺失等现象,暴露出柞水服务区存在财务管理漏洞。
二、处理结果
(一)已由西镇分公司针对超市营业款被盗事件,对柞水服务区负责人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对服务区管理分中心负责人通报批评,对柞水服务区有关人员予以辞退和调整工作岗位。
(二)针对柞水服务区暴露出的规范管理不到位问题,由西镇分公司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制度执行、加强人员培训,并举一反三,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