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主题:
旬阳县公交车要求对未满月的婴儿及1.2以下的所有小孩买全价票
内容:
旬阳县公交车要求对1.2米以下的所有小孩买全价票,甚至是未满月的婴儿,请问这个有合法的依据吗?难道旬阳县真的是“大旬阳自治州”,可以置于中国的法律之外,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核实处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旬阳北站——旬阳县城的公交车,据我这个外乡人所知,这样收费最少在3年以上了)
回复时间:
2013-09-28 09:29:27
回复内容:
郭女士您好:关于您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众留言所反映的《旬阳县公交车对未满月的婴儿及1.2米以下的所有儿童收取全额票价的问题》,经核查属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在接到投诉信件后,我厅立即要求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局进行调查处理。经安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安排相关人员前往旬阳县两家公交公司进行了调查核实,两家公交公司负责人均表示您反映的问题属实,并说明了没有落实有关对儿童乘坐城市公交车免票政策的原因,一是因为公交运营成本高,耗费大,在没有地方政府任何补贴的情况下,公司运营捉襟见肘,若实行了有关优惠政策,将会出现亏损的事实;二是因为旬阳县境内目前营运的6条公交线路,有5条线路都途径国省道(包括投诉中提到的旬阳北站—旬阳县城),根据旬交安委[2013]1号文件精神和旬阳县交警部门的要求,途经国省道的公交车是严格按照核准的座位人数运营,严禁超员超载,因此收取车费时也是按人数收取,没有任何优惠。
针对公交公司反映的问题,安康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旬阳县公交企业负责人宣贯了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对1.3米以下儿童乘坐公交实行免票政策的陕价经发[2006]173号文件精神,并要求两家公司必须无条件落实该项惠民政策,克服困难,优化公司管理和经营,不能以利益为由不执行相关公交行业的优惠政策,必须切实履行好应尽的社会责任。对于经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研究解决办法,在提升公交企业服务水平改善行业形象同时,积极的向地方政府申请有关政策支持。同时旬阳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已向两家公交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限期3天内,严格落实对1.3米以下儿童乘坐公交免票的政策。此外,安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已表示与您就处理情况进行了电话沟通,您对管理部门的重视和及时处理表示满意。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特别是公共交通行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同时也欢迎您随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