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2013年9月21日16时千阳客运站发往西安高速客运班车,由61.50元(19日票价)涨到70元,我们顾客问其售票员,回答“是加班车70元,你不座就行了吗……”等非常不好听的言语,而且无正式车票,只是用废弃的车票背面加盖《千阳分公司客运站调度章》长条章,写有“21日16时分发”字样,右上角写有“座位号”,无车票价格、无监制章、无相关标式用于充当车票,而且上车(陕A-D3272)后,就被车站方全部收走了,用手机拍照了几张留存。我们顾客认为,一个国有客运站,违背当前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精神实质,利用不正当手段,檀自提高车票价格,非法谋取利益,其行为违反了《价格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应当予以查处,纠正其行为。
回复内容:
您好,收到您的投诉信后,省厅立即责成厅运管局调查情况。宝鸡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进和千阳县运管所通过走访调查,查明您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了解情况:陕A-D3272班车是千阳汽车站9月21日中秋节收假旅客返程高峰期为解决旅客滞留,从宝运集团高客公司调往千阳汽车站,将千阳滞留的39名旅客运往西安的一辆高速公路运营的加班车。因该车不属于千阳汽车站正常运营车辆,车辆信息无法输入报班打票系统,造成汽车站用废票加盖印章顶作正式车票予以出售的违规行为。千阳到西安的正常票价为61.5元(其中:基础票价49元、燃油附加费12元、站务费0.5元)。由于该车是从宝鸡空驶到千阳,而且在将滞留千阳旅客运往西安后,返程也是空驶,因此千阳汽车站在正常票价基础上酌情加收20%加班空驶费及调车费,收取旅客千阳到西安每人票价70元。对于这一情况,宝鸡道路运输管理处已移交市物价部门调查处理。 二、对千阳汽车站违规行为处理情况 :(一)厅运管局认为千阳汽车站为解决旅客滞留从宝运集团高客公司调往车辆属于加班车,根据相关规定加班车加收空驶费及调车费的做法是错误的。按照相关规定:加班车应按正常票价进行售票,厅运管局已责成宝鸡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和千阳运管所及时纠正千阳汽车站上述错误行为并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场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违规的当事人、车辆及汽车站站务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千阳运管所对千阳汽车站已予以警告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千阳汽车站进行整改。汽车站已安排专人对电脑售票系统软件进行改进,保证以后旅客出行高峰期乘坐加班车的乘客能拿到合法车票,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二)对于站务人员服务态度问题,千阳运管所责成千阳汽车站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千阳汽车站以“客运服务大家评”活动为契机,注重职工职业道德及文明礼仪教育,提升综合素质、提升服务水平,提升乘客满意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要求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客运站场加强对司乘人员职业道德和服务质量的再教育培训,以优质的服务为广大乘客创造安全舒心的乘车环境。同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客运车辆的日常监管,努力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