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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宝汉高速公路土地赔偿标准是什么?还有河堤坡道以及地边坡道是否列入赔偿范围
内容:
你好,我想问一下宝汉高速路汉中段的赔偿标准,以及占用的河道及周边坡道是否在赔偿范围内,赔偿标准是多少,谢谢
回复时间:
2013-07-23 17:23:09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咨询收悉后,省厅立即转交宝汉公司落实办理,其安排专人与南郑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对南郑县青树镇汪家坝村村民所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一、关于宝汉高速公路土地补偿标准
宝汉高速汉中至陕川界段征地拆迁标准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政办发[2010]115号”《关于省级高速(边)汉(中)线汉中至陕川界段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汉政办发[2010]104号”《关于印发省级高速定(边)汉(中)线汉中至陕川界段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办法的通知》文件。征地拆迁费用已由宝汉公司汉中建设管理处足额拨付至汉中市宝汉高速协调办,再由市协调办拨付给公路沿线涉及县区。南郑县国土资源局在宝汉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中严格执行文件标准,并要求沿线各乡镇宣传征地补偿政策和补偿标准,严格按标准兑付到户。
省政府[2010]115号文件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可搜索到;汉中市政府[2010]104号文件可在“百度吧.汉中贴吧”搜索到。
二、关于占用河道补偿及坡差
1、占用河流的补偿:反映人为南郑县青树镇汪家坝村一组村民,宝汉高速公路跨越流经该组的两条河道,所涉及的部分河道在红线征地范围内,此部分土地所有权为村集体所有,已按标准给村集体进行了补偿。
2、反映人所说的坡面与水平面积差的问题,已由南郑县国土资源局将坡面差费用拨付到青树镇政府,待红线内征地结束后,由青树镇政府按实际情况将坡面差费用拨付各村,再由各村民小组分配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