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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高速立交施工车辆受损的回复
内容:
2013年6月24日,我开车从铜川到黄陵店头,路过铜黄高速彭镇立交时,立交桥上电焊施工,焊渣将我车前挡风玻璃损害。我在交通厅门户网站留言后,交通厅相关部门非常重视,很快与我联系,了解事情经过,并提出了赔偿方案。施工方积极配合,及时进行了赔偿。对这个结果,我非常满意。感谢交通厅严谨务实、公正的工作作风和极高的工作效率。陕西的交通事业会越来越好。
时间:
2013-07-09 16:14:46
回复单位:
厅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3-07-10 11:29:38
回复内容:
您好,保证民众安全便捷出行是我们的职责,对施工中给您造成的不便再次表示歉意,感谢您的监督,希望您继续关注陕西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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