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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道路阻塞,长途客车延误并延误行程计划,要求退款被拒
内容:
我孩子今年高中毕业,计划利用暑期和同学到湖北武当山游玩,这是孩子们第一次出远门,作为家长,我们既担心又支持。为此,孩子同学的母亲提前一天到长途汽车站了解了行车路线和车辆情况后,才同意孩子们的旅游计划,并购买了第二天早上的长途客车票。8月2日8:30,在陕西长途汽车站孩子搭乘西安至十堰的长途客车(走沪陕高速),到武当山游玩,但因高速路交通事故,12:40,汽车才从距始发站约30公里的蓝田出口下高速,改走国道。因担心时间延误无法赶到景区游玩以及道路安全问题,孩子们决定取消行程,并在蓝田高速出口匝道下车。同时提出了退还剩余票款要求,遭到司机拒绝。请问这符合规定吗?问题应该怎样解决?
时间:
2012-08-02 23:14:39
回复单位:
厅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2-08-06 11:23:17
回复内容:

    1988年交通部令第201号《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班车行至途中临时需要改线或绕道,票价差额不退不补,如不能继续行驶,旅客自愿在被阻点或返回途中停止旅行,应退还未乘区段的票款,自愿返回始发站的免费送回,退还全部票款”。根据投诉人尹小夺反应的实际情况,本应票款差额不退不补,为体现企业人性化管理,满意旅客、服务旅客。经厅运管局协调,企业已全额退还乘客尹小夺西安至十堰全程票价,并因道路阻塞给尹小夺全家带来不便表示歉意,旅客尹小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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