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你好,国道312线咸永一级公路1996年建设,1997年12月建成通车,建设里程65.435公里,并经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函【1997】252号)批准,设立双照,乾县两个收费站,负责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同样,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也按照省级人民政府批复精神执行。2003年8月,经陕西人民政府(陕政函【2003】152号)和交通部(交财发【2003】56号)文件批准,国道312咸阳至永寿一级公路70%收费经营权转让给陕西新桃花源旅游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由陕西新桃花源旅游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共同组建陕西咸永路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负责咸阳至永寿一级公路运营、管理工作。转让期限从2003年9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计20年。公路收费站的设立、撤销以及收费标准的批复等权限在省人民政府,具体涉及省级各级部门。对此,我们将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反映群众心声。咸阳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