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2月18日,神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在四个地点总共扣了24辆神木滴滴司机的车——罢工的出租车司机钓鱼,在滴滴出行上下单,让行驶路线经过某一个地点(我是惠民路,这里扣了13辆车),然后一伙人把车拦住,等待执法人员执法。在没看到执法人员前,我有拨打110报警电话,时间是15:56。神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扣车时开了《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强制措施扣押清单》和《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强制措施决定书》,给出的扣押理由是滴滴司机“涉嫌未取得《网约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经营”。请问神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的执法是否合理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