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柳涛:
您好。转来您在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反映“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宇通运输公司拒载”的来信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市运管处展开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0月23日,市运管处陈仓运管所责令陈仓区宇通运输公司立即展开调查。经查,10月16日您在双基堡村东站欲乘坐由东向西(天王—虢镇)方向的车辆。该站站牌位于路南(该线路一部分运行在310国道上,每个站点只设了单面站牌,您需站在路北相对的位置等候乘车),您表示自己等候乘车的位置无误,但您也表示自己很少乘坐该线路车辆(因私家车被友人借用,故临时乘坐此线路车辆)。陈仓区宇通运输公司并就相关情况问询了陕C53541、陕C53595、陕C53571三车及10月16日8时20分-10时区间范围内的其他运营驾驶员,均表示做到了按要求在相关站点停车上客。10月23日15时04分,陈仓运管所工作人员孙西娟与您取得联系,您还是坚称当日7辆车均未在双基堡东站停车,陕C53541、陕C53595、陕C53571三车在双基堡西站停车上人。
我们对此给您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谅解。我们要求陈仓区宇通运输公司就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疏忽和服务缺位给您进行诚恳的道歉,并要求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和问题整改,强化司乘人员文明驾驶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了,切实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水平。同时,我们建议您对拒载、司乘人员服务态度恶劣等相关情况进行取证,并提供给道路运输执法部门,或者通过拨打“3305312”、“12328”、“12345”等途径及时予以举报投诉,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从严从快予以处理,积极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稳定、有序的出行环境。宝鸡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