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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嘀嗒顺风车顺路接单载客相关问题
内容:
我是西安市的一普通市民,我于10月11日准备前往三桥办事,从嘀嗒顺风车平台接到两位邻居去火车站,两个小区紧挨着,想着也挺顺路就带他们一程,据从网上了解国家现在支持顺风车业务(真实性有待政府部门给一解释),所以我就接了2位乘客的单子,在抵达火车站乘客下车时,遇新城区交通运输管理站盘查非法营运车辆,执法人员说我非法营运,当时对车辆进行了强制扣押,录了笔录后让我携扣押单去处理,并接收处罚。 对于上述事情,我有几个疑问想咨询下。 一是嘀嗒顺风车业务国家政府是否提倡?是否可在西安地区营运? 二是如果国家不提倡为什么会在西安地区营运?既然在西安地区营运,为什么交通运输单位执法单位说非法营运,这是交通运输执法单位监管不严,任由这种不正规平台运营,好收取普通市民罚款,扩充财政收入吗? 三是如果嘀嗒顺风车是不合规平台,为什么不禁止其在西安地区营运?是执法部门懒政不作为,还是充当该企业的保护伞,收受了其好处,合伙坑老百姓。 四是针对这种情况,是否应该由执法部门去对平台进行处罚,而非处罚老百姓(车主)? 五是执法部门处罚不了平台,是否应该酌情考虑老百姓(司机)的利益,酌情没收其载客所得,警告不得后续在行营运,并进行监管,如在营运严惩不贷。 六是建议禁止一切不合规平台在西安运营,切实保护广大市民乘客的出行安全和财产不收到损害。
时间:
2020-10-13 20:31:43
回复单位: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
2020-10-16 09:39:00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接到您反映嘀嗒顺风车顺路接单载客相关问题的投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处置。10月20日10:30左右,行业管理部门与网民高文净取得联系,了解情况,现回复如下: 2016年,国务院七部委联合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在该办法中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因此,按照国家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并不属于营运车辆,不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范畴,无需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证件。私家车辆是否在相关平台注册顺风车以及是否顺风载人均属于个人民事行为,取决车辆所有人个人意愿,管理部门不做干涉。 依据国家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因此,如合乘服务提供者收取费用超过合乘实际出行成本,则存在非法营运的嫌疑。 关于车辆被查扣一事,建议当事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进行申诉,如认为执法机关执法存在错误,也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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