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咸阳市咸通驾校教练李彤于2018年11月底答应给学员约科三考试,李彤自己称 车管所 有人,只要交1300元,他能包学员一次通过,不交钱的别想过,李彤自己可以调试后台。自己当时被迫无奈,只好给咸通驾校教练李彤微信转账1300元,(转账前李彤说不交钱不办事)。结果让李彤约咸阳渭滨考场(陈良村),一约就是1年多,今天说给我约,明天说给我约,一直等了一年多也没约上考试,我的驾考3年时间即将到期,问李彤,他说:我给你找人约到别的考场,结果一约又是半年时间,驾照过期了,我要求李彤只赔付我的1300元,李彤说,给你退,从2020年6月份退到10月份,还是没退钱,李彤还说:“你要告告去,报警都行,你能把我告了我跟你姓。”我想问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你们能给我一个合理的理由吗?一个教练如此嚣张,咸阳车管所也就这样任由他胡来?天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