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对网友提出“因疫情期间高速公路免费顺延年费包缴时间”的建议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现将有关意见回复如下:
一、高速公路通行费包缴的基本情况
2012年、2013年,为了缓解西安城区交通压力,支持西安航空产业基地发展,经省政府同意,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物价局先后印发了《关于西安绕城和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专用高速公路办理车辆通行费年费包缴的通告》(陕交发〔2012〕51号)、《关于西禹高速公路西安至阎良段办理车辆通行费年费包缴的通告》(陕交发〔2013〕44号),明确规定西安绕城和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专用高速公路、西禹高速公路西安至阎良段对西安籍一型客车(陕A牌照,车辆行驶证核定座位数≤7座的客车),在车主自愿的基础上实行通行费按年包缴的政策,即符合规定的车辆可一次性缴纳一年期固定年费额,在缴费期限内无限次通行指定高速公路。截止目前,包缴用户数已达10万。
该政策实施以来,对缓解西安市区交通拥堵起到了一定作用。但随着近几年来包缴用户及车流量的快速增长,绕城高速公路车流量已严重饱和,上下班时段道路拥堵基本成为常态,已影响到绕城高速作为国家高速公路网转换枢纽作用的发挥,安全保畅压力也越来越大,过往司乘人员对此意见越来越多。此外,有些市县政府也提出在本地实施类似的包缴政策的建议;部分省政协委员对此政策的公正公平性提出了质疑。因此,该政策是否应继续保留,确需重新审视。
二、关于“因疫情期间高速公路免费顺延包缴时间”的意见
鉴于目前仍处于全民携手共抗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为了支持复工复产,经与有关单位协商,拟根据全国暂停收费的实际时长,相应延长西安绕城和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专用高速公路、西禹高速公路西安至阎良段包缴时间。计划在恢复公路收费的准确时间确定后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