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车号是陕A3BU58,今年3月份全月,疫情期间,全国高速公路通行免费,而且我的车辆在整个3月份从来没有通行过任何高速路,在4月初的时候,收到4条ETC扣费消息,信息类别显示“01/02通行费:收费入口--陕西收费"时间分别为3月13日两次,3月20日两次,合计4次 ,累计80.57元请问如何进行进行修正,并需要多长时间可以将未发生的通行费用返还到我的ETC建行卡上。咨询了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称3月20日之前,我未能还上此费用,会产生滞纳金。
回复内容:
尊敬的用户:
您好!
2020年1月1日起,全国高速公路切换为ETC门架收费系统,实行分段计费模式,高速公路正线行驶车辆由ETC门架收费系统从ETC卡内扣除通行费金额,会有延迟扣费。
经核实,1月2日:孙镇匝道-澄城匝道6.65元,高陵匝道-合阳匝道44.16元,荆姚匝道-富平匝道9.44元,合阳匝道-阎禹交界点-阎良匝道20.32元,澄城匝道-高陵匝道21.05元,您可以登陆三秦通官网在月账单里查询消费明细。
按照ETC办理相关要求,用户如新办、变更、注销ETC卡,需要通过对应发卡机构申请办理相关业务,对应发卡机构有义务为用户提供各类卡业务及售后服务。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我省交通事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