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厅运输处
                            
发布时间:2024-04-07 17:47:28
                            
点击量:4852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印发的《2023-2025年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陕交发〔2023〕24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创建县验收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23〕1417号)要求,经相关地市交通运输局申请,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邮政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实地验收。经厅专题审议,宝鸡市千阳县等13个县(区)(名单详见附件)达到创建要求,拟对上述县(区)作出验收通过的决定,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截止日期前向省交通运输厅书面申诉或举报。申诉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或如实签署姓名,并附有效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4月7日—4月11日
受理电话:029-88869197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6号 邮编:710075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4月7日
    
    
附件
拟通过验收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
创建县名单
| 
                 序号  | 
            
                 县(区)  | 
        
| 
                 1  | 
            
                 西安市长安区  | 
        
| 
                 2  | 
            
                 咸阳市泾阳县  | 
        
| 
                 3  | 
            
                 咸阳市礼泉县  | 
        
| 
                 4  | 
            
                 宝鸡市千阳县  | 
        
| 
                 5  | 
            
                 宝鸡市凤县  | 
        
| 
                 6  | 
            
                 渭南市白水县  | 
        
| 
                 7  | 
            
                 渭南市澄城县  | 
        
| 
                 8  | 
            
                 延安市黄陵县  | 
        
| 
                 9  | 
            
                 汉中市留坝县  | 
        
| 
                 10  | 
            
                 汉中市略阳县  | 
        
| 
                 11  | 
            
                 安康市镇坪县  | 
        
| 
                 12  | 
            
                 安康市平利县  | 
        
| 
                 13  | 
            
                 商洛市丹凤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