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逐步有序恢复全市交通运输秩序的通知》,对统筹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级要充分认识道路交通保畅工作对于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效防控疫情的重要性,要在市、县交通运输部门指导和监管下,逐步恢复全市交通运输营运秩序。市公交公司和各客运企业要根据客流情况,动态调度客运运力和车辆频次。市域内公交车、客运班线、客运班车先按50%承载力恢复运行,原则上3月底前恢复到正常客运状态。道路货物运输要在落实防疫措施的基础上,逐步有序恢复生产。
《通知》强调,要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交通运输行业所有从业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复工上岗。各客运企业、客运站场、公交调度站、公交站、出租汽车、客运班线车辆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做好通风消毒、卫生清洁、人员防护、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等防控工作,督导乘客全程佩戴好口罩。进出站乘客要落实好“扫码+测温”防控措施,班线客运车辆要严格执行旅客实名制乘车规定,公交车、出租汽车要严格落实先扫码后乘车等工作要求。各货运企业、货运站场、运输车辆要严格执行《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各项要求。
《通知》明确,各县(区)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辖区道路运输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强化从业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的自我防护和健康监测,按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强化对车辆和司乘人员的统一管理和动态监管,绝不能因复工复产而出现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非法营运、违规异地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