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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公交总公司实行乘车管理改革----员工家属告别免费乘车

来源:延安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1-06-01 23:25:03 点击量:3092

    为了规范乘车秩序,减少票款流失,更好地为乘客服务,市公交公司取消了家属免费乘车,为老年人、下肢残疾人、盲人、伤残军人等特殊乘客免费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对沿袭数年严重影响公司经营效益的特殊人群免费乘车制度进行了改革。

    由于长期形成的习惯和认识的误区,上车时手在胸前一拍,说一声“有本哩”或“公司家属”或某某行业管理部门人员,就能免费乘坐公交车,这在公交车上成了不成文的规定,并一直沿袭至今。这样司空见惯的场景愈演愈烈,社会上冒充老年人、残疾人、行业管理部门人员和员工家属乘车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乘车秩序十分混乱,车辆营运收入很难提高。广大员工对此深恶痛绝,要求规范公交乘车秩序的呼声越来越高。为此,市公交公司在充分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制定出台了《延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员工及家属乘车管理规定》和《公交乘车保险卡管理办法》,实行员工凭工作证免费乘车,家属购票乘车,为老年人、下肢残疾人、盲人、伤残军人等特殊乘客免费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发放了公交乘车保险卡,有效规范了乘车秩序,堵塞了漏洞,提高了经济效益,给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更好的服务营造了良好环境。

    员工凭工作证免费乘车,家属购票乘车制度从2011年4月26日开始施行。制度规定,员工家属乘车必须主动购票,在岗员工、内退人员凭工作证可免费乘车,上车必须主动出示证件,未带工作证须购票乘车。请假在一个月以上的员工不享受免费乘车待遇,请假时应收回工作证。制度实施以来,员工及家属基本上能严格执行乘车管理制度,乘车秩序有了明显改善,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为老年人、下肢残疾人、盲人、伤残军人等特殊乘客免费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发放公交乘车保险卡工作从2011年5月10日开始至2011年12月10日结束。凡户籍在宝塔区行政区域内的70岁以上老年人或持有《陕西省敬老优侍证》的户籍在延安市行政区域内的70岁以上老年人或户籍在延安市行政区域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伤残军人或持有新式《残疾人证》的盲人和下肢残疾人,均可免费办理乘车意外伤害保险和公交乘车保险卡。乘车保险办理工作开展以来,得到了市区内20000多名老年人、伤残军人、残疾人的支持和认可,大家热情很高,能主动来公交公司办理公交乘车保险卡。今年86岁的老八路马华堂老人高兴地说:“现在社会上假冒老年人、残疾人乘车人太多,给国家带来很大损失。公交公司这回不仅给我们老年人、残疾人办了一件好事,而且将那些冒充的人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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