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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专项整治桥梁隧道工程预防坍塌事故

来源:宣教中心 发布时间:2011-05-17 19:20:12 点击量:2217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促进交通运输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交通运输部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在全行业开展高速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并于日前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要求。

        《方案》提出,专项整治活动分自查自纠、检查督导、活动总结3个阶段进行。整治范围为地质条件复杂地区高速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整治重点内容为3个方面,一是桥梁工程深基坑支护与监测,临时支架和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大型模板的安装、保养及验收,挂篮施工,梁板吊装及固定,跨线桥施工。二是隧道工程掌子面与洞口开挖,超前地质预报与监控量测,锚杆与拱架施工,初期支护,二衬浇筑进度和强度。三是特种设备架桥机,塔吊,龙门吊,滑模爬模系统,施工电梯。整治的目标是,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深入开展,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双基工作,解决高速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降低地质条件复杂地区高速公路施工风险,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控制较大事故上升势头,努力实现2011年高速公路坍塌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不低于3%,较大事故起数下降幅度不低于3.5%的目标。

        《方案》要求,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由分管厅领导牵头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和工作职责,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节点落实。二是突出重点,重在治本。要结合本地工程建设特点,紧紧抓住施工坍塌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突破、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抓出成效。要认真梳理造成坍塌事故、坍塌隐患的主要原因,重拳出击,集中治理。要加强重点时段、敏感时期的隐患排查和应急值守,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形成制度。三是统筹协调,有序推进。要坚持“四个结合”,即要与“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要与“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要与安全督查结合起来,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督查,加强督促指导;要与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加强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预控,完善本地区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四是加强信息交流,开展宣传教育。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活动开展动态,定期分析研究,加强横向交流,组织区域性交流,加强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指导。要做好跨行业的信息沟通,相互配合,共同研究,形成合力,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可组织联合检查,集中研究解决。要加强舆论宣传和群众监督,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内容和要求,以及阶段性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和项目。五是加强考核,强化监管。要将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整治工作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严肃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涉及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停工整改,组织专项验收,并实行重大隐患问责制;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处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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