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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虚假信息或延误报送时间将被追责

交通运输部制定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

来源:宣教中心 发布时间:2011-05-10 19:09:49 点击量:2255

        为规范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与管理,进一步提高公路交通应急保障和公共服务能力,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明确提出将对因报送虚假信息或延误报送时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进行通报,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制度》提出,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工作应当遵循属地管理、专人负责、统一审核、准确及时、网络报送的原则。计划类与一般突发类的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阻断原因、处置措施等。填报重大突发类阻断信息时,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除要求涉及的路段填报单位逐次报送外,还应定时汇总区域阻断公路的总体情况、拥堵情况、灾损情况及抢通保通投入情况的累计与即时统计信息,通过网络、传真等方式上报。

        《制度》规定,阻断信息由各路段管理单位按照报送时限与内容要求填报后,由省级审核单位负责校核填报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然后审核上报至交通运输部。由于计划性公路以及桥隧养护施工、改扩建施工、重大社会活动等原因,需要实施路段封闭或部分封闭的,应在路段封闭或部分封闭前3日上网填报与审核相关内容。由于突发性地质灾害、恶劣天气、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他突发性事件等原因,引发高速公路交通中断或阻塞的一般突发类阻断事件,应在事件发现后1小时内完成上网填报及审核;引发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交通中断或阻塞的一般突发类阻断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完成上网填报及审核。发生重大突发类阻断事件时,应在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并执行日报告制度,直到事件结束。

        《制度》还明确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报送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进行监督,建立路况信息报送责任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与培训工作,确保公路交通阻断信息高质量、高时效地上报与审核,杜绝少报、漏报、不报的现象。交通运输部将根据报送和审核公路交通阻断信息的情况,从信息报送数量、质量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对填报和审核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因报送虚假信息或延误报送时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进行通报,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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