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教处
发布时间:2011-05-05 23:48:52
点击量:7304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厅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2011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陕科成发〔2011〕57号),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已经开始,于
推荐项目必须实施应用一年以上(即
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产学研用项目,推荐时应提供相关技术合同文本及认定登记证明。在推荐项目中仅从事辅助工作的管理人员不得作为主要完成人。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在陕西科技信息网www.sninfo.gov.cn下载)要求,积极组织推荐项目,认真完成申报资料,于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