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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关于西部科技项目成果推广应用的建议被交通部采纳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10-10 04:55:38 点击量:4608
  
      继东北、西南、华中片区座谈会之后,2007年7月10日交通部科教司在新疆乌鲁木齐召开了“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成果推广情况调研(西北片区)座谈会”。来自交通部科教司、公路司、水运司、西部项目管理中心和新疆、宁夏、西藏、青海、甘肃、陕西、山西交通厅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长安大学、中交第一勘察设计研究院及有关单位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西部项目实施7年来,得到了西北地区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的普遍重视,通过西部项目实施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有效地解决了西部交通建设中存在的共性技术问题和地域存在的特有技术问题,在降低工程造价、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公路建设的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从会议交流和调研掌握的情况可以看出,我省交通部西部科技项目管理水平较好,厅科教处张玉芳处长代表省交通厅提出的推广应用对策建议被交通部采纳。针对推广过程中存在的政策机制不健全、资金投入力度不够、标准规范更新周期慢、后期宣传力度不足、信息交流不畅等等诸多问题,与会代表进行了深入讨论,剖析其内在机理,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1.加大科技项目成果推广的力度,制定一系列鼓励科技创新和技术成果推广的政策和措施,建立科技成果推广的长效机制以及成果推广工作中风险与利益的平衡机制。
  2.对西部项目的成果进行梳理,加强对成果的归纳提炼和分类,确定重点领域和重点推广项目和推广范围,通过行政手段和市场机制,分类指导成果推广与应用。
  3.加强技术标准规范的编制工作,加快标准规范修订。对还未进入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技术成熟的成果,尽快上升到地方或行业的标准规范,有些探索性的研究成果可以汇编成册供大家参考。
  4.在西部项目合同里增加“项目成果推广应用”栏目,要求承担单位做出相应安排,确保所提出的科技项目和完成的研究成果符合实际工作需要,以促进成果推广应用。
  5.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科技成果推广工作。通过编制标准规范、强化技术指南、实施科技示范工程、出版专著论文、开展学术研讨、技术交流和培训等多种方式,推动和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
  6.科技项目的依托工程应在建设项目开工前确定。确保试验工程在开工前期就被纳入建设计划,确保试验工程的典型性和及时性,便于落实依托工程和配套科研经费,指导建设项目的实施,全面验证研究成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随着西北片区座谈会的圆满结束,历时2个多月的 “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成果推广情况调研座谈会”已经接近尾声。通过调研掌握了西部各省(区)西部项目成果推广应用的基本情况,了解了西部地区交通科技成果需求,对加强西部项目成果推广应用,扩大西部项目的影响力,使西部项目在交通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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