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政府发布通告,决定从1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进一步强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陕西省政府通告的主要内容有:
一、确定了载货类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严禁超出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对运输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超载车辆,必须在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
二、在本省所有公路的省界入口和高速公路连接线入口设置治超检测站,对上路行驶的货运车辆进行检测,凡超限超载车辆一律禁止上路。所有上路行驶的货运车辆应自觉接受检测,经检测认定属于超限超载的必须进行卸载。
三、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法改装车辆,治超检测站一经发现,将予以强行拆解,并依法追究改装企业和车主的法律责任。
四、对公路沿线的煤场、货场,进行清理整顿取缔非法经营,依法打击分载、合载行为。
五、对假冒军警车辆或持假证件的超限超载车辆,将按规定处理后移送军警或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六、享受国家“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将不再享受优惠政策,并按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处理。
陕西省副省长、省治超领导小组组长洪峰要求,要以陕北、渭北的高速公路、国道为重点,以煤炭、原油运输车辆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提前分载转运过关、假借绿色通道瞒混过关、假冒军警车辆蒙混过关、聚众堵车强行闯关”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