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航运(务)处(局):
2006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为确保“十一”旅游黄金周水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假日运输)安全、优质、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安排。各级航运主管部门和客运企业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假日运输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做好客源调查工作,根据旅客的流量、流向、流时制订运输方案,安排充足运力,做好应急预案,随时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各级航运主管部门要成立假日客运工作机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假日运输工作。
二、强化安全管理,排除安全隐患。“十一”旅游黄金周前,各级航运、海事部门要加强水路运输特别是水上旅游区和乡镇渡口的安全检查工作,按照水路运输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现场监管力度,确保监管到位。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运力、港口、码头以及人员的准备情况;二是即将投入运输船舶的安全技术状况,杜绝带病船舶投入运营;三是港口、码头的消防、应急能力及保障措施;四是黄金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要认真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切实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查堵工作和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三、维护水运市场秩序,不断提高运输服务质量。各级航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水路客运市场的管理,维护好假日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要严厉打击各种违规经营行为;要加强客运价格监督,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各港口、码头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执法人员要依法行政,确保执法文明、规范、准确。
水路客运企业要认真执行部颁发的有关客运服务质量标准和规范,大力推行规范化服务,努力提高客运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做好运输统计,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从10月2日至7日,每天上午9∶00前向省局报送前一天的假日期间水路旅客运输统计数据,7日同时报送当日运量预测。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好假日期间统计工作,确保假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运输统计传真电话:029 -- 87316281
联 系 人:陈铖
联 系 电 话:13892833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