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陕西省交通厅作出决定,将蓝商高速公路收归交通厅建设管理,并设立蓝商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全面负责蓝商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工作。
蓝田至商州高速公路是经省政府批准的合资项目。自2005年12月24日开工以来,合资方中国通达电子网络系统公司严重违约违规,致使工程管理混乱,进度严重滞后,质量问题突出。省交通厅多次进行交涉令其整改,但收效甚微。为了规范蓝商高速公路建设秩序和行为,保证建设质量和工期,实现全省高速公路发展目标,根据合资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省政府同意,陕西省交通厅决定将蓝商高速收归交通厅建设管理。
即日起,蓝商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均由陕西省交通厅蓝商高速公路管理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