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省交通厅召开陕西高速集团、陕西交通集团领导班子会议,正式向省高速集团和省交通集团派出监事会。
向省高速集团和省交通集团派驻的监事会按照国务院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原则,履行以下职能: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检查企业财务,查阅有关资料,验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企业的经营效益、国有资产运营情况;检查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评价经营业绩,提出奖惩任免建议;省交通厅交办的其他监督事项。
省交通厅向两个集团派驻监事会,是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由省交通厅对两个集团实行管理,完善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重大举措,也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构建两个集团决策、执行、监督机制的重要方式,对加强两个集团公司运营监管,推动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和国有资产安全运营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