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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召开《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宣贯会议

来源:厅运输处 发布时间:2010-09-30 18:24:59 点击量:4086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的《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确保我省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工作顺利实施,2010年2月5日,省厅召开《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宣贯会,李永民副厅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市区交通局主管局长、城乡道路客运科长,城市公交和出租管理部门负责人,运管处处长及负责客运、统计、计算机工作的业务人员参加。会议由厅运输处吕东昌处长主持。
     李永民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对城乡道路客运实行补贴,体现了国家对发展城乡道路客运事业的重视和支持,对全省道路运输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一是要从讲政治、行职责、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城乡道路客运燃油价格补贴机制的重要性,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责任;二是要组织实施好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统计工作,各市区交通局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认真做好补贴用油量的核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各类数据,努力建立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统计的长效机制;三是要切实抓好春运安全工作,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安全督察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春运安全生产动态,确保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四是努力提升运输服务质量,要认真学习省政府下发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强化服务意识,保障运力充足,严肃查处私抬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吕东昌处长在总结讲话中就做好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统计工作强调七项内容,一是高度重视,吃透政策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二是扎实细致开展工作,不弄虚作假;三是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截留;四是坚持原则,严格纪律,确保稳定;五是做好技术支撑,强化学习培训;六是逐项逐车落实,详细上报统计数据;七是早安排、早部署、早工作,按规定时限上报,不得延误。为确保圆满完成2010年春运各项工作,吕东昌处长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春运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李永民副厅长对春运工作的要求,一是将春运安全放在第一位,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二是提供人性化服务,尽心尽责,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营运行为;三是做好运力调度,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确保不滞留一名旅客。
    会上,厅运管局刘三刚局长还传达了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徐亚华副司长在全国《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宣贯会上的讲话精神,李抗美副局长传达了财务部、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的《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张普照副局长介绍了我省燃油消耗统计工作的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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