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1日,延安市交通局召开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会议就贯彻落实12月15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吴登昌副省长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安排部署,结合省厅和省运管局的相关要求,在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常委、副市长苏志峰同志讲话要求的基础上,认真汲取“12.19”重大交通事故的经验教训,决定在全行业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整治活动,下发了《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运输“百日安全生产”整治活动的通知》,对此次整治活动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此次整治活动从2009年12月20日开始,至2010年3月底结束。要求全市交通系统各级交通管理部门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原则,以杜绝特大事故、降低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会议、文件精神,做到领导亲自参与、全员积极参战、措施不断强化、力度不断加强,维护本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行业管理职能,全面落实安全责任,从宣传教育入手,以严查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和加强事故预警防范为重点,利用GPS监控平台,对超速超载、非法营运、拒载拼座等违章经营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的规定给予上限处罚。积极组织开展“三降三不三保”倡议活动和评优树模活动,“三降”即降车速、降事故、降损失;“三不”即不拒载、不拼座、不压站;“三保”即保服务、保安全、保稳定。评优树模活动即广泛开展文明班线、文明班组、优秀驾驶员、安全标兵等创建活动,对先进典型给予表扬和表彰,以先进的榜样带动全行业从业人范经营,优质服务,树立行业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