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厅建设处
							
发布时间:2019-10-23 00:57:28
							
点击量:15161
						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重新招标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法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组织完成了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单位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名单
| 
					 组别  | 
				
					 标段  | 
				
					 中标候选人  | 
				
					 预期中标价(元)  | 
				
					 推荐意见  | 
			
| 
					 A组  | 
				
					 LM-1  |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373,222,535.5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370,542,622.55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 
					 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 
				
					 ¥374,250,291.01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LM-2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313,591,135.62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314,797,009.96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 
					 中交二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314,857,356.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以上评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有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提出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提出异议的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异议提出人如在招标人答复后仍存异议,可按照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24号第六十三、六十四条有关规定,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提出投诉。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制度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同时,按照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陕西省2018年度高速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陕交函〔2019〕748号)中关于“评评标结束后,招标人若对信用评价结果进行了应用,应将应用情况随中标公示及时报送省厅”的要求,现将本次施工投标申请加分有效的投标人名单公布如下:
| 
					 序号  | 
				
					 工程类别  | 
				
					 企业代码  | 
				
					 企业名称  | 
				
					 信用评价加分情况  | 
			
| 
					 1  | 
				
					 主体工程  | 
				
					 916100002205281069  | 
				
					 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连续3年AA  | 
			
| 
					 2  | 
				
					 主体工程  | 
				
					 914103001710809493  | 
				
					 中交二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连续3年AA  | 
			
| 
					 3  | 
				
					 主体工程  | 
				
					 91610000221975004Y  | 
				
					 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连续3年AA  | 
			
项目法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对上述内容在其网站同时公示。
投诉电话:029-88869152
附件: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files/file/20191022/20191022165920_0625.rar
2019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