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陕西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黑名单”制度》已经厅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黑名单”制度》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