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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速集团获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来源:省高速集团 发布时间:2017-02-16 00:17:06 点击量:9698

2月14日,在陕西省总工会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全委(扩大)会议上,集团公司被授予“陕西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此次陕西省第二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省国资委、省中小企业促进局等单位参与。活动自2016年6月启动以来,全省经过推荐、公示,共评选出10家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集团公司通过层层推荐、逐级申报、资格审查、评委评审、社会公示、会议研究等环节,最终获得标兵单位荣誉。

“十二五”期间集团公司全力以赴抓建设、保通车、强管理、优服务,在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上多措并举,一是常年开展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各岗位技能培训成效明显,工作机制运行高效,职工诚实守信,劳动关系和谐,为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二是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履行参加社会保险义务,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依法支付职工工资,保证职工的正常福利待遇。三是利用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广泛开展各类劳动技能竞赛,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调解劳动关系矛盾措施及时有效,建设和传播以职工为本的先进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四是自觉承担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各级领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职业技能和职业操守,连续五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社会形象良好,近年来受到省内主要新闻媒体重点宣传,发挥社会影响力,在行业内起到引导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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