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宝分公司杨凌管理所被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2015-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西宝分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丰硕成果,也是杨凌所全体干部员工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的结果。
在确定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目标后,杨凌管理所成立了由所党支部书记、所长为组长,所党支部成员为副组长,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中央有关要求省级文明单位创建要求,研究制定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举措。管理所严格按照创建的工作计划和陕西省文明单位网络测评指标,扎实有效的开展创建工作。通过组织干部员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党员观看红色电影、参观革命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举办“道德讲堂”、“榜样的力量”宣讲等活动提升员工思想道德素质;通过开展第十届“读好书、爱本职、献交通”读书活动、“我的十年”主题征文活动,举办“青春故事分享会”和“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内涵;通过开展文明收费站、星级收费员评选,建立“暖心路政”服务品牌、党员养护示范路段等活动,将创建工作紧密贯穿于运营工作,使文明创建效益得以辐射和延伸,真正形成了合力,促进了管理所各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此次,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是荣誉,更是压力和动力,文明创建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不仅需要领导高度重视,又需要各部门紧密配合,全所上下共同努力参与。西宝分公司将以此为契机,在取得新成果的基础上,确立新的目标,积极进取,奋发努力,不断推进文明创建长效机制建设,为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开创运营管理各项工作新局面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