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陕西省交通厅和西安铁路局签定了公路铁路交叉合作框架协议,对公路铁路建设中衔接部分的投资划分、收费问题、施工时间等进行了详细规定。省委常委、副省长洪峰等领导出席签字仪式。
近年来,陕西公路铁路形成建设高峰。在公路铁路大规模建设中,由于受地形条件限制,公铁近距离平行并线和相互交叉穿越的情况很难避免,公铁交叉问题在处理时存在很大难度。为此,省交通厅和西安铁路局在充分协商和沟通的基础上,达成公铁框架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公路铁路双方在建设中需要对设计方案、技术标准、衔接部分投资划分及收费问题、施工组织审批、施工时间安排等问题进行协商解决,对于公路铁路相互穿越存在不同意见时,由有意见方负责组织召开会议,不得相互扯皮推诿和野蛮施工。另外,协议还规定,对目前公路铁路在建设过程中因相互穿越引起的收费问题,除土地占用费外,运输干扰费、运输影响费、施工安全监督费、配合费等其他费用一律不再收取。(宣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