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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路客运开始加收燃油附加费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09-30 18:24:57 点击量:3878
    为应对燃油价格上涨对公路客运带来的影响,近日,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交通厅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07年11月1日零时起,全省统一收取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
    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按营运里程以100公里为单位(不足100公里按100公里计算)每票收取1.00元,依此类推,实行票外加价。同时,农村道路客运由财政给予补助,不执行此规定;跨省公路客运班线票价仍执行现行价格。(运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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