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机、存储及数据库软件采购安装调试(SZX-01)标段。
㈠ 第三卷第七章技术规范中2.2.2主数据库服务器“外型”备注内容调整为“设备配套专用机架”。
㈡ 第三卷第七章技术规范中2.2.3管理服务器“外形”备注内容调整为“含42U原厂标准机柜,键盘、鼠标、控制台、17寸液晶显示器与主数据库服务器共 用一套”;删除小注中“两台小型计算机包含与其配套的42U标准机柜各1台”内容。
㈢第三卷第七章技术规范中2.2.6刀片服务器组中应用服务器技术规格要求中,将原有“内存要求4×2G PC2-5300 FB-DIMM内存,最大可扩展到64G”调整为“内存要求4×2G PC2-5300 FB-DIMM内存,最大可扩展到24G”。
二、网络及呼叫服务中心设备采购安装调试(SZX-02)标段。
㈠ 第三卷第七章技术规范2.2省监控中心网络设备技术要求,将原有小节序号2.1.1至2.1.5依次调整为2.2.1至2.2.5。
㈡ 第三卷第七章技术规范2.2.2核心交换机,“核心交换机要满足以下要求”中,增加一项“每台设备须提供≥48个10/100/1000M RJ45电口模块”。
㈢ 第三卷第七章技术规范中2.2.3千兆交换机,将主要技术要求中“背板速率大于96Gbps,包转发速率可达72Mpps;”调整为“整机背板交换速率≥32Gbps,包转发速率≥38Mpps”。
请在收到该补遗后,于2010年1月3日16时前以传真形式给予回复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补遗内容同时发布在陕西省收费公路公众信息网(http://www.sxsfgl.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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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