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厅关于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省路政执法总队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克服全系统所属房屋数量多、分布广、排查难度大等困难,迅速组织力量,对全系统房屋进行了拉网式、地毯式的全面排查,推动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5月7日厅党组(扩大)会议后,总队立即行动,迅速传达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海鹏对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厅党组关于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安排部署了全系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二是成立工作专班,夯实各级责任。总队成立了以总队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总队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和各支队支队长为成员的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确定了联络人,明确了整治目标、工作责任等,切实加强对全系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周密安排部署,全面排查整治。结合全系统实际,总队印发了《关于立即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系统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支队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迅速对本单位所属房屋安全进行了全面排查,重点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出租房、酒店等进行逐户、逐栋登记、评估,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分门别类核查房屋地址、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数、设计施工、安全隐患等情况,根据隐患排查情况,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分类整治,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工作任务措施落实落细、取得成效。
下一步,总队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厅关于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督导检查、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治,全面完成自建房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