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2-06 21:16:36
                            
点击量:15076
                        2023年,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23年,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条例》各项规定,围绕全省交通运输重点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助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做好主动公开。
我厅对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及时、全面的公开。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渠道,主动公开了本部门的基本情况、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同时,我们还对涉及公众利益的重要文件进行了及时发布,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方便了群众获取信息。全年省厅网站按照信息公开发布的要求主动发布省厅相关信息2272条,其中时政要闻907条,政务信息702条,规范性文件3份、其他文件23份,政策解读8期,通知通告96条,招投标信息18条。在此基础上,扎实做好政民互动平台的建设工作,通过平台回复网友咨询提问518条,举办领导访谈4期,较为全面的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了系统解读。省厅充分利用好新媒体平台做好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工作,设置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号、移动客户端,全方位覆盖新媒体平台,定期发布政策规定、文件解读等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重大信息、情况。
(二)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
省厅严格落实《条例》相关要求,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规范流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积极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全面准确了解申请诉求,耐心细致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并合理引导,尽可能满足申请人需求。全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均已进行了回复办理。
(三)持续强化平台建设
省厅不断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厅门户网站检索、栏目设置等功能,提供便民、快捷的政策、信息渠道,不断提高网站的服务效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交通运输行业政府网站建设规范》要求,启动厅直系统网站集约化平台项目建设工作,6月30日,厅直系统网站已全部迁移至新平台,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加强公开工作保障,有效提升服务效能。
(四)强化监督保障。
省厅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分工协作,优化信息公开审查流程,健全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加强对地市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管理,配合做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增强政策解读稿的通俗性、针对性、实用性,及时规范办理“意见建议”、“领导信箱”、“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等栏目和平台网民留言。重视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培养,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务信息管理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8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2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268776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0  | 
        ||
| 
                 行政强制  | 
            
                 0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5209.24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4  | 
            
                 24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4  | 
            
                 14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2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1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7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2.重复申请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3.其他  | 
            |||||||||
| 
                 (七)总计  | 
            
                 24  | 
            
                 24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 
                 0  | 
            
                 1  | 
            
                 1  | 
            
                 0  | 
            
                 2  | 
            
                 0  | 
            
                 1  | 
            
                 1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省交通运输厅发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稳步推进、成效显著,但还存在一些需改进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
2024年,省交通运输厅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条例》和各项规定要求,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