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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高速公路职工可否取消春秋军训
内容:
你好!我是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的一名职工,每年单位占用员工大量下班时间(无任何补助)和休假时间用来军训,影响了员工的个人生活,健康和工作积极性,可否取消春秋军训,减少占用员工个人时间?
时间:
2019-03-20 09:52:02
回复单位:
省交通集团
回复时间:
2019-04-02 17:19:00
回复内容:
热心网友:   您好!对您反映要求取消春秋军训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对培训合理性的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八条对用人单位应有计划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进行了相关规定。交通集团严格按规定开展培训工作,且该业务培训涉及收费管理新技术、收费操作管理规范、收费服务基本礼仪和收费服务品牌创建等多个方面,并非单纯军训。   (二)对培训时间合理性的解答。陕交建函[2019]87号文件要求各分公司在两个月内开展好春训,集中培训时长20天,不存在占用员工大量下班和休假时间的情况,根据交通集团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第五章第三条和第六条关于用人双方履行教育培训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员工应认真参加相关培训。   (三)对无补助进行培训的问题。交通集团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了一线人员加班工资计发规定(陕交建人函[2013]27号),各分公司均严格按规定支付员工加班费。   感谢您对交通集团的关心与支持,交通集团今后将不断改进培训工作,使业务培训更多层次、多元化、有创新,不断激发广大员工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的积极性。                        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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