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是2015年退伍的大学生士兵,入伍期间多次获得“优秀士兵”、“优秀学兵”,同时加入中国共产党,2016年参加高速集团统招考入集团,分至西汉分公司宁陕管理工作,入职培训期间获得“优秀新人”,在宁陕管理所工作期间,一直借调于稽查股及养护股等部门,参与集团公司收费运营标准化手册修订、宁陕五星级收费站创建及各类活动文字等编纂工作,本次西汉分公司竞岗,却无机会参与竞聘,按规定企事业单位,对待退伍军人应适当放宽学历及年龄限制。同时单位分配遵守户籍所在地就近原则,可我户籍在西安,却将我分至安康市宁陕县,无望调回西安周边,集团领导信箱无法投递,在此抱着试试的态度跟您反应,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