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
对你所反映的“高速公路桥下阻挡施工”的问题,我厅高度重视,要求道路运营主体责任单位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省高速集团”)就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作出详细说明。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国家高速G65w(延西高速)陕西境西安至黄陵段156.3公里高速公路由省高速集团负责建设、运营及管理。随着“大西安”城市基础建设进程的加快,尤其是城市周边市政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与高速公路相交叉问题也日益增多。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曾就西铜段快速路等工程涉及延西高速公路桥下建设用地占用等问题,向省高速集团去函予以协调解决。省高速集团随即与项目主体单位西安市市政公用局现场共同踏勘,就延西高速桥下占用面积达成共识。依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陕西省财政厅、物价局、交通厅联合发布的《关于重新核定公路损坏赔偿费及公路占用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价经发〔2009〕30号)要求,下穿道路应收取公路用地占用费并上解财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收取的公路用地占用费因占用面积较大、费用较高,双方就占用费收取问题未能达成共同意见。下一步,省高速集团将积极与相关单位协调联系,尽快落实占用费标准问题,争取早日达成共识,尽快实现市政道路贯通。
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