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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五部委文件第二条第六款加强道路查纠
内容:
五部委文件第二条第六款加强道路查纠中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回复原状并依法处罚,同时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货运企业改正并依法处罚。我想问的是如果违法车辆所有者为个体业户所有或是挂靠在企业名下,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如何处理?与企业的处罚相同还是有所不同?
时间:
2017-02-19 22:24:53
回复单位:
厅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7-03-16 08:58:48
回复内容:
你好,按照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号)中“加强道路查纠”的职责分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对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从事货物运输经营的车辆进行监管并实施行政处罚,处罚标准为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道路运输经营者包含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如有以上所述违法行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处罚标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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