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省道201原为二级公路,全线无收费站,2013年10月省发改委批复立项扩建,于2016年11月2日开始在白水蒲城必经道路设立并运营起了尧山收费站。据我了解,
1.国家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一级公路连续里程不足50KM不准设立收费站,文件说全长50.18KM,实际道路不足40KM,敢问政府50.18KM中间差的路段是否虚报公款了?钱谁贪了?
2.按规定不收费的二级公路改建为一级公路时也不准设立收费站,尧山确建了收费站
3.同一省市区两收费站距离不得小于50KM,尧山收费站距离蒲城收费站仅14KM
4.收费站所建位置,刚好处于白水交通、经济、人文、通往外界的关键地方,这无疑掐着白水人民的咽喉,白水县人只要想从山坳里出来,想发展,都得先交买路钱,这是国家的促进经济建设,促进基层经济发展?这明显是提高蒲城县财政收入的同时制约了白水的发展,白水县人出入都得交买路钱,在蒲城上班的人都不敢回家,因为只要回家就得交买路钱
5.白水人从西安回白水,得交两次费,从蒲城收费站交了高速费,一出蒲城县,就得再交过路费
6.按规定,建立收费站必须有不收费的二级公路可以通行,可白水人出入除了走尧山收费站外,无路可走,哪怕给留一条土路,没修的路也行啊
修路原是造福人类的事情,却不曾想到如今还有“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的山大王,望政府彻查此事,为白水县人民伸冤
回复内容:
一、关于蒲城一级公路设站收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问题。
为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2011年,蒲城县提出对201省道渭清线蒲城段公路进行扩建改造。该项目先后经省发改委《关于201省道蒲城境翔村至卤阳湖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1〕2396号)和《关于201省道蒲城段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3〕1417号)批准立项,其中陕发改基础〔2013〕1417号文件将翔村至卤阳湖段(项目一期)和蒲城段(项目二期)作为同一项目的两期工程予以审批,并明确项目建成后可按规定申请收费还贷。项目起于蒲城、白水界,止于时赵村(蒲城、临渭界),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实际建设里程50.18公里,且为连续的50.18公里,于2015年12月底建成通车,2016年7月15日完成了项目交工验收,经检测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施工图批复项目总预算8.3亿元,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2.84亿元,地方自筹0.46亿元,银行贷款5亿元。
蒲城一级公路建成通车后,蒲城县通过渭南市交通运输局向我厅报送了申请设站收费的请示。经我厅会同省发改(物价)、财政部门初步审核,我们认为蒲城一级公路设站收费符合国家及我省有关法规和政策,遂将我们的审核意见上报省政府,请省政府审定。在三厅局初审阶段,就该项目收费标准定价问题,省物价局还依法组织了价格听证。
综上所述,蒲城一级公路无论是投资构成、技术等级和规模,还是相关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2016年10月31日,省政府以陕政函〔2016〕205号文件对201省道蒲城段公路改扩建工程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问题进行了批复,同意设立尧山收费站,收费期限为20年,自2016年11月3日至2036年11月2日止。尧山收费站已于2016年11月3日正式运营。
二、关于网民反映二级公路改建为一级公路不准设立收费站问题。
为做好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巩固调整和完善收费公路发展政策成果,交通运输部于2009年1月24日印发《关于规范和严格控制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改建为收费一级公路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34号),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二级公路改建升级为一级公路的管理。对取消收费后的二级公路有必要升级为一级公路的,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改造建设项目不是由政府组织贷款融资或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的,不得申报设置公路收费站点和申请收费许可证。不是因为交通量增长需求、未按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批准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不得改建升级为一级公路继续收费。
蒲城一级公路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改造建设项目是由政府组织贷款融资投资建设的,其建设也是为满足201省道渭清线蒲城段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缓解该段公路交通拥堵而立项的。因此,蒲城一级公路的立项建设,符合交公路发〔2009〕34号文件精神。
网民反映蒲城一级公路项目是由二级公路改建为一级公路,不应该设立收费站问题,主要是对交公路发〔2009〕34号文件理解产生偏差导致。
三、关于网民反映南下道路的问题。
白水南下除201省道外,可在罕井镇通过县道罕固路向南至兴镇上省道西澄路(现调整为国道108),再向南在荆姚镇上西禹高速,这也是白水南下的另一条道路。
在社会各界的关心监督下,我们也将督促渭南市交通运输局不断加强对尧山收费站的管理,不断提高收费人员整体服务水平和窗口服务质量,为过往司乘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