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便民
出行
数据
专题
注册
登录
旧版入口
2025年3月28日
星期五
|
中文版
|
English
|
繁简体
|
无障碍
|
长者模式
详细内容
当前位置:
个人中心
>
详细内容
详细内容
主题:
高速公路扰民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居住于南三环边绕城高速旁紫郡长安小区,小区居住量很大,但绕城未加装隔音装置,居住几年来小区噪音对我们影响很大,投诉市政,市政让投诉交通部门,不管是谁先建设,那就人的影响就没人关注了,以人为本的社会到底是怎么建设呢?
时间:
2016-12-01 15:42:12
回复单位:
厅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6-12-05 10:20:44
回复内容:
你好,对于高速公路建成后周边建成的住宅楼需要加装隔音设施的,由住宅建设方向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同意后,可以由住宅建设方按照要求加装,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监督和配合加装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执行。
满意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