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汉分公司2018年西汉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优化工程(筒车湾至金水段)已由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西汉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西汉分公司2018年西汉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优化工程是对西汉高速公路筒车湾至金水段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优化,主要包括对标线重新施划、主线桥梁护栏端头的优化、部分路段路侧护栏更换及端头处理、波形梁护栏段及隧道段的轮廓标更换、主线三角段及收费岛迎车面的防护处理等;计划工期40天,投资估算额35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资质,有相关业绩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的资格要求见下:
类别 |
标段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通过资审最低要求数量要求(家) |
交安 |
XHJA-04 |
必须具有有效的陕西省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具备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的外省投标人,需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埠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入陕从业许可证书。 |
2013年1月1日至今累计完成一级或高速公路新建或养护(含维修)交安工程合同金额达到2500万元及以上。 |
8家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保证金要求
4.1投标人应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施工XHJA-04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4.2 投标保证金为银行保函、现金或转账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西汉分公司8005/8006室,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 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3日9: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 8:30 时至 9:0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8号西安骊苑大酒店指定会议室(详见大厅公告)。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www.sntba.com(陕西采购与招标网)、jtyst.shaanxi.gov.cn/glj (陕西省公路局网)、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西汉分公司
地 址:西安市太白南路9号陕西高速集团
邮 编: 710065
联 系 人: 王工 韩工
电 话: 029-87832435
传 真: 029-87832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