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路局荣获西安市“生态园林式单位”称号
日前,西安市政府公布全市“生态园林式单位”名单,陕西省公路局荣获“生态园林式单位”称号,并获得8万元奖励资金,全市有76家、碑林区仅3家单位获此荣誉。此次活动是西安市“美丽西安.绿色家园”行动园林绿化景观提升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鼓励各单位创建“生态园林式单位”,建设西安绿色之城、花园之城、生态之城、宜居之城。(后勤中心)